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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開展惠州市第八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信息來源:惠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圖片來源:網絡 關于組織開展惠州市第八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關于印發<惠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財政局關于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管理辦法>的通知》(惠市經信〔2017〕688號)有關要求,現組織開展惠州市第八批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因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 2、涉嫌稅收違法已被稅務部門立案審查; 3、走私及其他嚴重違反進出口監管規定; 4、被撤銷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稱號的。 二、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要求和填報說明詳見附件1-4。申報企業除根據文件要求提供有關申請材料外,還須提供《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信用報告》。 三、申報時間要求 企業向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申報材料。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審查后形成審核意見,收集申報材料(要求1式2份,含電子版)及填好的惠州市第八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匯總表(附件5),于2022年10月8日前報送我局(技術改造與創新科)。 點擊下方查看附件或點擊“閱讀原文”: 惠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7日 *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廣工大惠州研究院公眾號綜合整理,轉載請注明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