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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丨關于印發2023年度省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項目庫知識產權促進工作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信息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圖片來源:網絡 關于印發2023年度省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項目庫知識產權促進工作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加強廣東省知識產權促進工作,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廣東省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管理辦法》相關要求,我局計劃組織開展2023年度省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項目庫入庫工作。現將“2023年度省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項目庫知識產權促進工作項目申報指南”(見附件1-3,以下簡稱“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 請各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將申報材料的2份蓋章版紙件和電子件(可編輯版word及蓋章掃描PDF版)報送至我局知識產權促進處(“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除外),并于7月20日之后在申報平臺(http://amr.gd.gov.cn/zscq/)上提交。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廣東省內注冊的科研機構、高校、企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并遵循。 (二)申報項目實施期限原則上為1年。具體項目另有要求的,以“申報指南”為準。 (三)項目申報資料。申報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報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缺少紙件或電子件的,均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不進入專家評審環節。申報材料請精煉簡潔,勿提交與此項目申報無關的內容及附件。 (五)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 1、在線申報主體首次進入申報平臺(http://amr.gd.gov.cn/zscq/),點擊注冊按鈕進行注冊,注冊完成后點擊登錄按鈕進行登錄。 2、登錄完成后,填寫完善單位和管理員的基本信息。 3、申報主體在進入系統后在“申報管理-項目申報-填寫申報書-新增項目申請”中查找想要申報的項目后,點擊項目詳情頁中的“立即申報”按鈕,在申報頁面中填寫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附件,即可完成申報。 4、完成線上申報后,請將申報材料紙件及電子件按要求報送我局相關處室。 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向牽頭單位所在地市市場監管局提出申請,由所在地市市場監管局通過資格審查后,擇優向省市場監管局推薦。每個地市推薦不超過5個項目,每個牽頭單位不超過2個項目。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對項目進行受理審查,符合申報指南要求的,進入評審階段。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按照評審結果排序列入省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庫。 四、申報時間 五、政策原文 點擊下方“文字”查看政策原文及附件: 1、2023年度廣東省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和創新主體能力提升項目申報指南.doc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廣工大惠州研究院公眾號綜合整理,轉載請注明來源 |